Article 21

In force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气象灾害的特点,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气象灾害防御的原则和目标;

(二)气象灾害状况、发展趋势预测和评估;

(三)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防御区域;

(四)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五)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