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Amended

对居住在行洪河道内、水库淹没区内以及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内的居民,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外迁。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外迁居民妥善安置。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