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向批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