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Chapter 6 事故预防与执法监督Article 75Amended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本着预防与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组织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安、交通、卫生、市政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遇有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互密切配合,并注意信息的沟通、反馈。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