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规模较大的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审计机构,但规模较小的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经合作社管委会同意可以不设,其审计工作由合作社审计机构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