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允许中小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对于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者分期建设的中小企业工业用地,可以按照一次规划、分期供地的要求,预留一定期限内的发展用地。
支持中小企业高标准厂房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