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根据常委会每年度各次会议的预定日期,妥善安排工作,社会活动和能够自主安排的工作,在时间上要服从常委会会议的需要。

驻会的组成人员要集中精力从事常委会的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