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建筑安全标准和治安、消防管理等规定。

不具备合法手续和居住安全条件的房屋及地下储藏室、车库、卫生间、厨房、过道、阳台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作居住。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