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租赁房屋信息登记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承租人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人和实际居住人;

(二)租赁房屋地址;

(三)租赁用途、租期;

(四)房屋合法手续相关信息。

单位出租、承租的,应当包含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

委托出租、承租的,应当包含受托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