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治区节能中长期规划,确定自治区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分解到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重点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年耗能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定期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