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Chapter 3 质量保障Article 13In force农牧业机械生产、维修、作业等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对涉及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农牧业机械产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的技术规范。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18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