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从事规模化户用沼气池、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集约化养殖场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资质,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并向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