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以及节能技术、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

兴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施的具体优惠政策,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