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都可以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或者直接联系用人单位实现就业。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