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