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书:

(一)犬只有两次伤人记录的;

(二)犬只一次伤害两人以上的;

(三)犬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四)养犬人有三次违法养犬记录的。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