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哈尔滨市城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犬只饲养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军用、警用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