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归国家所有。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产权变动时,应当在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档案进行清理、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