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

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条例所称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政府或者社会力量建设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公益性场地、建筑物和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