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开发建设各类工业园区应当编制园区总体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园区定位、空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集聚发展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工业园区应当同步规划、建设配套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等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园区内,工业废水应当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自治区污染物排放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