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身份不明人员、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急救费用人员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救治的,接诊的急救医疗中心(站)应当给予救治。

对于身份不明人员,接诊的急救医疗中心(站)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民政部门及时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应当协助有关单位,共同做好急救伤病员有无负担能力的鉴别工作。

本条第一款所列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其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2,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