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出租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用途的;

(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2,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