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不断加强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进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