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依法设立的白天鹅及其栖息地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保护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和管理白天鹅及其栖息地环境和资源;

(二)制定并实施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负责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四)开展对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宣传教育;

(五)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白天鹅及其栖息地的科学研究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