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水库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水库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