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城市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后,方可砍伐或者更新:

(一)发生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的;

(二)严重倾斜,妨碍交通或者危及人身、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安全的;

(三)树龄已达到更新期的;

(四)需要更换优良树种的。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