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的建设。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费用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的监督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