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