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油气勘探开发单位车辆在草原上行驶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

井位间距在三百米以上的,禁止井架整体搬迁。因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应当在施工后一年内恢复。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