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施工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一)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使用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