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其他交通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通知道路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道路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