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4

In force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逃逸确定事故责任: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而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现场的;

(二)无正当理由离开现场后又返回或者虽未离开现场,但有证据证明由他人冒名顶替的;

(三)在送伤者到医院后或者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四)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