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规定所称海域是指毗邻厦门市陆地的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的海域,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

开发利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