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染渔业水域,破坏水产资源。

因防疫或防治病虫害须在渔业水域内投注药物的,应事先与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协商,兼顾水产资源的繁殖保护,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水产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