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申请登记命名为市级森林公园的,应当向所在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森林、林木和林地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

(三)森林风景资源现状图、景观照片、光盘等资料;

(四)管理组织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