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人不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其损害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没有经济收入的,对其罚款或应由其负责赔偿损失的款项,由其监护人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8,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