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本省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高等学历教育除外)的具体设置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