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邮政、送餐、快递以及其他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应当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车辆安全维护检测,加强驾驶人教育、培训和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邮政、送餐、快递以及其他交通运输物流企业的交通违法率。

Local Regulations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