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21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同时废止。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