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排污单位缴纳环境保护税,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法规以及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