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城市园林绿化,有权劝阻和检举、揭发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

对城市园林绿化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