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园林主管部门编制,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根据城市人口、服务半径对城市园林合理布局。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