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设立沙头角管理区联席会议,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协调沙头角管理区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协调有关具体执法工作;

(三)通报相关工作和执法情况。

联席会议由盐田区人民政府负责召集,管理机构和盐田区公安、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管、海防打私以及驻盐田区的边防、海关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