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协管员,从事除具体执法工作以外的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