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2

In force

统筹发挥市、区财政性专项资金在深圳质量建设中的支持和保障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质量公益基金,为质量建设技术交流、成果转化、文化推广等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