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鼓励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发挥深圳质量建设主体作用,开展下列活动:
(一)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加强质量技术创新,提供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
(三)实施以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的标准和品牌战略;
(四)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保障质量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提升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