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各级国家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经常听取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提出的建议、意见,检查、指导信访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