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的,以及存在社会治安重大隐患的地区、单位,由所在地综治委或者系统综治委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地区、单位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由所在地综治委或者系统综治委给予通报批评。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