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隐患和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办理,并反馈结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