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质量监督、农业等部门建立船舶水上污染防治执法联动机制,对船舶污染物实行从船上到岸上的全程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自用船舶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